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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报废的流程:车辆报废怎么交接车?
发布时间:2024-06-05 23:30:44 点击量:

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被政府强制报废的汽车。

在中国注册的民用汽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废:

1.轻微型货车(含越野车)和采矿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型和中型卡车(包括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型、大型、中型、轻型、微型客车(含越野车)和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2.轻型和微型货车(含越野车)、带挂车的货车、采矿作业专用车和各类出租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3.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者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4.机型淘汰,没有配件来源;5.汽车长期使用后,燃料消耗量超过国标汽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6.经修理、调整后,仍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7.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的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型、微型货车(含越野车)外,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由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机动车安全排放的规定进行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以延期报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本标准的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所有超期服役的车辆都需要按照公安部的规定增加检测次数,不符合国家车辆安全排放规定的要强制报废。

交付流程:严格核对报废车辆的车型、车身颜色、车架号、发动机号,检查车型是否一致,双号是否有剜改迹象,车辆配件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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